“今年的‘送清凉’活动,将关注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兴业态从业人员。”昨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以“关爱职工送清凉追赶超越建新功”为主题的全省工会“送清凉”活动将于6月1日至8月31日举行。
活动期间,省总本级将投入“送清凉”工作经费100余万元,并要求各市总工会也要投入相应资金,要由主要领导挂帅,重点对高温作业车间、建筑施工工地、公共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维护和其它露天作业场所进行走访慰问和开展监督检查。
省总工会将从7月份开始,由主席或副主席带队,分赴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环卫保洁、高温车间等工作现场进行慰问。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开展“送清凉”活动的通知》要求,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为,紧紧围绕夏季安全生产、防暑降温和高温劳动防护、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和饮食卫生状况、防洪防汛设施设备等内容,重点对高温作业车间、建筑施工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易发洪水、泥石流等灾害的重点地段开展走访慰问和监督检查。
积极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监督作用,在暑期开展针对高温作业的专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要检查工作安排是否科学,作息时间是否合理,作业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防护所需设施,是否安装并运行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是否放置足够的饮用水和防暑降温药品等;要广泛发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监督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对有条件整改治理但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必要时建议政府部门依法予以关停。
督促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各级工会要在暑期对高温作业危害较重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一次普遍走访调查,了解和掌握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和高温劳动保护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整改,必要时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要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科学安排生产,改善作业环境,特别是盛夏高温天气,要注重工作场所防暑降温,要合理安排或缩短户外作业时间,适当延长午休时间,严禁超时超强度劳动,坚决避免因高温超时、超负荷工作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危害;要督促企事业单位改善职工饮食卫生状况和住宿条件,做好防暑、防火、防触电、防雷击等工作;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划分生产作业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等基本生活设施并加强安全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清凉”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安排一定经费,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高温、露天作业场所和重点工地开展走访慰问,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送清凉、送健康、送安全活动。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生产现场,开展宣传暑期防病知识、为职工体检等活动,把清凉送到岗位,把关怀送到职工心坎。
把“送清凉”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安全生产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安全承诺签名、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三违”自查自纠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增强职工遵章守纪和抵制“三违”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企业要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全国职工公共安全卫生应急避险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和全国“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有关参赛形式和要求请登录全国安康文化网:http://www.ghankang.com查询),提高广大职工应急避险常识和事故应急、救援、逃生及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今年的‘送清凉’活动,将关注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兴业态从业人员。此外,防暑降温费是按月发放,各地略有差异。”省总劳动保护部部长杨景龙说。目前,我省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关中地区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高温津贴根据实时气温决定,按天发放。”杨景龙说,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职工如果休假,或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当天不能享受高温津贴。”杨景龙说。(记者 薛生贵)
据《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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