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快“和谐陕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评选“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选范围: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包括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已经评选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不再参评。
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市、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选条件见附件3、附件5,可适当向非公有制企业及小微企业倾斜。
三、名额分配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选表彰不设名额限制。原则上各市、县(区)至少推荐一户企业,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负责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组织、受理、初评、考核和申报工作。
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名额见附件6,由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申报。
四、评选程序
(一)企业和园区自评(
申报“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首先由企业行政部门和工会协商一致,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90分以上方可申报。
申报“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首先由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和工会协商一致,对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85分以上方可申报。
(二)分级申报(
各企业(工业园区)向辖区内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申报(受理申报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中央驻陕、省属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向省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申报。
申报材料
1.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申报表(附件2、4);
2.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分表(附件3、5);
3.书面自评报告(2500字以内的经验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本于
(三)组织考核(
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申报企业(工业园区)的考核工作,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并提出考核意见。被考核企业(工业园区)应向考核组汇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按要求提供原始资料和各类台账。
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于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单位受理的中央驻陕、省属及非公有制企业考核工作,负责各市(区)申报的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的考核工作,同时对各市(区)申报的企业(工业园区)进行抽查,确定入围企业、工业园区和单位名单。
(四)审议评定(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将企业、工业园区和单位名单提交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审议,拟定表彰名单。对拟定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园区和单位授予“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五、几点要求
(一)评选工作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领导下进行,由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及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二)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工业园区)开展自评和申报工作,在保证推荐质量的基础上,简化推荐程序,减轻企业负担。
(三)各级人社部门、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结合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及时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弘扬创建成果,推动我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获得“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表彰奖励信息汇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年内不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送年度自查备案资料,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对其社保费的缴纳进行稽核。本单位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获得“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评选先进单位、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
评选附件可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shaanxihrss.gov.cn/)。评选活动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乔卫平
联系方式:029-63915121(兼传真)
电子邮箱:76282307@QQ.com
办公地址: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与
劳动关系处(省政府前大楼6-107)
邮 编:710006
附件:1.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受理申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2.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3.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表
4.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5.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分表
6.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7.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ob体育盘口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
陕西省企业联合会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此件公开)
附件1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
受理申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 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省总工会 |
西安市莲湖路389号 309室 |
029-87329852 |
殷 霓 |
省企业家协会 |
西安市长安北路朱雀国际商务中心五层B203室 |
029-88211872 029-88211873 |
相鲁生 |
省企业联合会 |
西安市莲湖路许士庙街 4号节能大厦902室 |
029-87397800 |
李 珍 |
省工商联 |
西安市未央路27号宫园壹号一号楼五楼会员部 |
029-89373607 |
张 赟 |
西安市人社局 |
凤城八路市政府 6号楼513室 |
029-86786839 |
李毓君 |
宝鸡市人社局 |
宝鸡市行政中心 6号楼E座406室 |
0917-3260187 |
魏 峰 |
咸阳市人社局 |
咸阳市政府 东楼一层113室 |
029-33210855 |
秦亚玲 |
铜川市人社局 |
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 市便民服务中心1010室 |
0919-3185664 |
薛 锋 |
渭南市人社局 |
渭南市朝阳大街东段 市人力资源市场721室 |
0913-2363062 |
雷 蕾 |
延安市人社局 |
延安市新区 市政府1号楼664号 |
0911-2160664 |
胡明星 |
榆林市人社局 |
榆林市青山路 市政府2号楼510室 |
0912-3893789 |
张 斌 |
汉中市人社局 |
汉中民主街市政府 1号楼6楼617室 |
0916-2626620 |
汪 淼 |
安康市人社局 |
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市政府东附楼305室 |
0915-3214275 |
李亚平 赵 鹏 |
商洛市人社局 |
商洛市行政中心719室 |
0914-2311339 |
陈 丹 |
杨凌示范区 人社局 |
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 政务大厦338室 |
029-87033786 |
宗 辉 |
韩城市人社局 |
韩城市桢洲大街南段 韩城市人力资源市场6楼 |
0913-5215050 |
吉渊博 |
附件2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申 报 表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企 业 性 质:
行 业 类 型:
申 报 地 区: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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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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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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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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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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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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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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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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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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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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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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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申报意见: 同意推荐该企业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候选单位。 (选填) 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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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申报意见: 经考核,该企业考核得分 ,在本地区公示7天后,同意推荐该企业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候选单位。
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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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管部门、产业工会推荐申报意见: 经初评并在本系统公示7天后,同意推荐该企业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候选单位。
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产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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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自评报告、自查评分表、加分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本一同报送相关受理单位。
附件3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表(修订稿)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一)劳动用工 |
10分 |
1、企业与职工(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得4分; 2、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合法,签订程序规范,履约率100%,得2分; 3、劳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合法规范,得2分; 4、备有完整的职工名册,劳务派遣人员不超过用工总数10%,得2分; 5、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于95%,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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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协商 |
10分 |
1、与职工就薪酬水平、劳动定额、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进行集体协商,或积极参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得4分; 2、积极支持工会、职工代表依法开展协商,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得3分; 3、集体合同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履行全面,得3分; 4、未开展集体协商、未签订集体合同,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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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入分配 |
10分 |
1、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得4分; 2、建立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一线职工工资增幅高于企业平均工资增幅,得3分; 3、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发放加班工资,得3分; 4、职工工资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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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标准 |
10分 |
1、有明确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定额定员等劳动标准,得3分; 2、经人社部门审批同意的岗位,方可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得3分; 3、严格执行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制度,得2分; 4、依法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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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五)社会保险 |
10分 |
1、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得2分;每减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得2分;每减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失业保险参保率达100%,得2分;每减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得2分;每减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生育保险参保率达100%,得2分;每减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6、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费。如存在虚报瞒报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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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协调机制 |
10分 |
1、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依法预防和调处劳动争议,得4分; 2、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总经理信箱、员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职工诉求,有效排查劳动争议隐患,得3分; 3、通过劳资协商、恳谈会等方式,促进企业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交流,最大限度通过非诉方式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得3分; 4、劳动关系矛盾突出,引发群体性事件,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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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民主管理 |
10分 |
1、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企业工会并依法开展活动,得4分; 2、支持工会工作,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工会活动规范,得2分; 3、有规范的职代会制度,建立企业与职工沟通平台,得2分; 4、厂务公开内容全面、程序到位,得2分; 5、职工满意度90%以下的,此项不得分; 6、中小企业参加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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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育培训 |
10分 |
1、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得4分; 2、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得2分; 3、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强化对职工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得2分; 4、职工队伍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逐年提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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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九)文化建设 |
10分 |
1、打造富有特色的企业精神和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得3分 ; 2、开展经常性职工思想道德、形势政策、法律法规、企业文化教育,得3分; 3、建立与企业文化相关的制度、规范,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等,得2分; 4、每年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各一次以上,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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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劳动安全 卫生保护 |
10分 |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得4分;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行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及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得2分; 3、加强职工职业卫生、食品卫生教育和职业健康检查,得2分; 4、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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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分项目 |
5分 |
1、企业自行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相关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并有相关证明材料,加2分; 2、企业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取得典型经验,被省、市宣传推广并有相关证明材料,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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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一票否决 |
1、非法使用童工; 2、违反法律法规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3、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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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合计(不超过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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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申 报 表
园区名称(加盖公章):
申 报 地 区: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园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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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级别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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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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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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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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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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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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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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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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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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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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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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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获 表 彰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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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情况说明: 1、本园区订立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通过。 2、如园区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填写以下内容: 三方机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为 ,工会组织负责人为 ,企业组织负责人为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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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申报意见: 同意推荐该工业园区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候选单位。 (选填) 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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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申报意见: 经考核,该工业园区考核得分 ,在本地区公示7天后,同意推荐该园区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候选单位。
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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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自评报告、自查评分表、加分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本一同报相关受理单位。
附件5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分表(修订稿)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一)组织建设 |
25分 |
1、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得8分; 2、园区三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坚持定期召开会议,园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得7分; 3、园区内企业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得5分; 4、园区内企业工会组织覆盖率90%以上,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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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建活动 |
25分 |
1、制订创建工作方案,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创建活动,得5分; 2、园区企业参与创建活动覆盖率90%以上,得5分; 3、园区职工对创建活动开展知晓率90%以上,得5分; 4、获县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占园区创建企业比例达50%以上,得5分; 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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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用工 |
20分 |
1、园区内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得5分,低于90%的不得分; 2、园区内企业职工参保率100%,得5分,每减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园区内企业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100%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得5分; 4、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覆盖率90%以上,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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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建设 |
15分 |
1、文化事业有专项支出,得5分; 2、有鲜明园区精神,园区文化组织健全,设施完善,得5分; 3、园区活动丰富,文化氛围浓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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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 |
15分 |
1、认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或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得5分; 2、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得5分,低于90%的不得分; 3、千人重伤事故发生率低于千分之二,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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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分项目 |
5分 |
1、园区自行开展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并有相关证明材料,加2分; 2、企业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取得典型经验,被省、市宣传推广并有相关证明材料,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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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票否决 |
1、发生非法使用童工事件; 2、发生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群体性、重大突发性事件;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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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合计(不超过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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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地 区 |
先进单位名额 |
西安市 |
5 |
宝鸡市 |
3 |
咸阳市 |
3 |
铜川市 |
2 |
渭南市 |
3 |
延安市 |
3 |
榆林市 |
2 |
汉中市 |
3 |
安康市 |
3 |
商洛市 |
2 |
杨凌示范区 |
1 |
附件7
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
推 荐 表
单位名称:
推荐市(区):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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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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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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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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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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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要事迹另附材料
转载请注明: ob体育盘口 » 关于评选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