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和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各协管单位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职工读书学习成才,促进全省职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为陕西“追赶超越”作出积极贡献,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通知》(厅字〔201816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主要计划及申报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2018年我省将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30家,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50家。

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标准为: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张,有可上网电脑,由同级工会调配1-2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

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标准为:藏书量1500册、报刊1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40张,有可上网电脑,由同级工会调配至少1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

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各协管单位工会,切实按照全总关于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评选推荐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选择一线职工、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业、工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等作为2018年职工书屋示范点推荐单位,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告。

二、申报办法

(一)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各协管单位工会为单位统一申报。

(二)申报单位工会负责形成1500字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是:2017年“职工书屋”建设情况总结和2018年职工书屋工作计划。由基层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负责填写《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附件2)和《陕西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表》(附件3),由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省总工会宣教部汇总。

(三)省总将根据各单位的书面申请,对申请推荐单位的基础条件、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进行图书配送和统一授牌。

(四)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统一落实;陕西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由省总宣教部负责统一落实,材料经过审查合格后,图书将由全国职工书屋办公室指定的配送单位直接发送到各示范点单位,每个示范点配送价值8000元的书籍。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各协管单位工会于201883日以前,将申报“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报告、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省总工会宣教部,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二)请认真阅读申报办法,所要求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材料不全取消申报资格。

(三)相关表格请在ob体育盘口 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孙向琨

电话(传真):029-87329839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389号ob体育盘口 宣教部

邮编:710003

电子邮箱:szxjb325@163.com

 

附件:1.2018年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

     2.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点击下载)

     3.陕西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请表(点击下载)

                      

 

ob体育盘口 办公室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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