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规定,当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灾害事件时,陕西省水利厅根据规程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厅属相关单位和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及本规程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等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该规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制定,共分总则、编制依据、应急响应、附则四个部分。规程根据水旱灾害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别级,对每个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与程序,以及应急响应行动的具体措施,应急响应如何终止分别进行了明确。
据《陕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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