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上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相关评价大多属于学术研究,采用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数据来源等与通行做法存在较大差异。有的使用“权威”“官方”等词语误导社会公众,有的过度强调得分排名、组织颁奖仪式,还有的借机搞培训、收取参会费用。对此,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在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强化源头管理和监督处置,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已连续3年在全国组织开展多批次营商环境评价,覆盖31个省区市,共有98个城市和18个国家级新区参评。“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金贤东在发布会上表示。
2019年底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针对当前营商环境评价排名中出现的乱象,金贤东强调,对于没有得到国家认可、授权,或仍处于学术研究、理论探索阶段的营商环境评价,组织开展评价的相关主体应明确研究属性、规范相关表述,避免对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产生误导。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将持续加强相关信息的发布解读。
据《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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