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榆林税务在行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受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一致拥护。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顺应了时代大势、顺应了事业发展、顺应了党心民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124日,在全市税务系统“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有序进行的同时,榆林市税务局邀请榆林学院何彩萍教授作“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专题讲座。市局局领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局主会场参加讲座,各县(市、区)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收看讲座。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世祥同志主持会议。

 

何彩萍教授讲解宪法

教授围绕宪法基本功能、我国宪法的历史演进与现行宪法的修改、党员干部要增强维护宪法权威自觉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着重对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发展历史、宪法修正案进行了重点解读。

 

市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听讲

 

市局科级领导在主会场听讲

整场讲座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分析,又有生动典型的实例佐证,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都很强,对榆林税务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宪法,正确地贯彻实施宪法提供了有力帮助。

 

市局高世祥副局长强调工作

高世祥副局长强调,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市税务系统务必提高认识、创新举措,从三方面切实将宪法宣传教育推向新的高潮。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实施到位。

2.聚焦主题,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围绕宣传主题,积极创作、制作符合宪法精神、贴近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宪法宣传和税法宣传作品,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准确性。要重点加强对税务干部和青少年的宪法知识和税法宣传教育。

3.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载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使文本上的宪法及税收法律真正活起来、落下去。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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