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为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杨凌示范区、宝鸡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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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为在杨凌渭河湿地生态公园检查渭河湿地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情况

6月28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郭大为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杨凌示范区、宝鸡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杨凌渭河湿地生态公园、杨凌东北特种野猪养殖有限公司和宝鸡市眉县宝森林麝养殖有限公司、金台区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等地,检查渭河湿地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野猪和林麝人工养殖场所运行管理,以及羚羊角等中药制品生产加工等情况,并与杨凌示范区、宝鸡市的干部群众座谈交流,详细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郭大为对杨凌示范区、宝鸡市贯彻实施“一决定一法一办法”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

郭大为强调,要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统筹处理好野生动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紧扣法律责任,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依法把好“枪口、路口、饭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解放思想,解决好野生动物驯养的转产发展、合理利用等问题,保障守法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落地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主任李三原和部分人大代表、省人大环保咨询专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一同检查。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九红,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秉寅,宝鸡市委副书记吴铁,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曹海芹,宝鸡市副市长高建华等有关同志分别参加活动。  (记者 薛生贵)





据《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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