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五年,让“诚信”成为陕西动力

── ——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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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陕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陕西社会发展建设被同步设计了五年的规划。几乎与《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同步推出的《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诚信建设与社会发展有机衔接,其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通过这两者的相互促进,相互配合以及同步推动,最终为陕西长远发展奠定良性基础。
 
       陕西省信息中心主任李振平说:“这一规划科学指导了‘十三五’时期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让诚信建设能够落到实处,抓到关键,并能真正配合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规划》明确提出: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符合国家总体要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提高,信用法规制度和奖惩体制完善。
 
       《规划》定下明确目标,用下一个五年,实现陕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率达到90%以上,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率高于70%,重点领域违法失信案件发生率下降50%以上。
 
      那么如何实现以上目标?陕西的“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从哪些地方着力?又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和方案?
 
      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体制机制 让诚信有法可依成为诚信体系的基础
 
       早在2011年11月24日,陕西就通过了《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成为全国首个为“诚信”立法的省份。
 
       在下一个五年,陕西将加快《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综合性信用立法进程。同时进一步健全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社会信用监督评价、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规章制度,并将在制定相关领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和奖惩等内容。
 
       信用立法,为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了框架。而在具体实施中,信用体系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对于信用信息的采集、分类以及最终使用至关重要。为此规划提出两大标准,一是信用信息采集、分类、存储、共享、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二是制定和完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个人综合信用评分、政务诚信评价等方面的基准性标准。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 社会诚信之网的编织涉及社会各个方面
 
       “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一个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要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搭建一个覆盖所有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所有行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共享的信用信息网络体系。李振平说:“只有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充分共享,信用体系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是基础性工作,也是未来五年信用工作重要的着力点。”
 
       关于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规划》对政府和社会分别提出要求。对政府部门提出,省级有关部门要全面归集整合本行业、本系统各层级单位在履行职责中掌握的相关业务信息,不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同时要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全面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不断拓展信用信息采集渠道,消除“信息孤岛”。各级行政、司法机关以及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要及时、准确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和更新信用信息。
 
      对于社会方面,支持征信机构建立征信系统,多渠道全方位采集和整合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依法提供征信服务。支持各类社会力量依法采集市场交易和社会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数据库,参与社会信用监督。支持企事业单位以本单位员工和客户为主要对象,建立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打造老百姓最欢迎的诚信体系
 
       政府的公信力中有两端,一边是行政主体(政府),另一边则是行政相对体(人民)。无信不足以行政,诚信就是政府和人民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核心。
 
      在这次《规划》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被放在重要位置。
 
       下一个五年,对政府诚信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依法行政,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在有效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建立健全信用治理机制。
 
       为了落实这一目标,《规划》提出了四方面的推进方法:
 
       一是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公务员信用管理和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定期开展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横向监督机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大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力度;建立社会监督评估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推行第三方政务诚信评价制度。
 
      四是健全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受处罚、处分、问责等信息纳入失信记录,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惩戒,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加强商务诚信建设 让重信守诺成为商人准则
 
       最近,人们发现,在很多城市街道的大屏幕上,一些商业上的“老赖”连人带相片被公布出来,同时,一些诚信单位也被各种媒体及时公布。
 
       李振平说:“我们就是要在陕西营造一个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环境,让商人知道重承诺、讲信用是比金钱还重要。”
 
      为了让这一目标实现,规划对商务诚信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要求。
 
      首先,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市场主体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审批备案事项之前或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作出公开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列为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的重点,实行严格监管;对于违法失信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公开曝光;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依法实行市场禁入。
 
       再次,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测和失信问题治理。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费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金融信贷、电子商务、劳动用工、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税收征缴、知识产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科研、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信用监测和预警,针对易发多发的突出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最后,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制度。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依法依规对企业的基本信用素质、信用保障能力和信用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全面客观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同时,全面推进信用评价在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中的运用,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专项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参考和配置公共资源的重要依据。
 
     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让每个人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自己的信用
 
       依据《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以及相关工作部署,陕西从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起步,逐步向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拓展。目前,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收录法人信用信息1500余万条,自然人信用信息500余万条,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记录正在不断健全。
 
       未来,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自己的信用,这将成为社会的基本准则。
 
       《规划》提出,要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将违法违纪、违约拖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职业道德和违背公序良俗等不诚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第一,要推行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动态计算个人信用积分。对信用积分高的人员,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金融信贷、求职就业等经济社会活动中实施优先、优惠及各类便利政策。
 
       第二,推广使用个人信用报告。推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人民银行征信报告、第三方征信报告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技术职称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以及社会就业、创业扶持、社会救助、消费信贷、公共服务、评先评优等领域的联合应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第三,要加强重点人群信用监管。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认证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行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和落实行业禁入制度。
 
       第四,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防止信息泄露。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畅通异议处理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
 
       第五,要加强医疗、教育、科研、社保、文化、体育、旅游、劳动用工、互联网应用及服务、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铁路、航空等民生领域信用建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环境守法诚信建设 对大自然的诚信是对我们自己未来的承诺
 
         这次“十三五”信用规划最大的特点是提出了“环境守法诚信”这一重要内容。
 
       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的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全面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将各级政府、企业包括个人对环境的影响作为信用考核内容。李振平说:“对环境诚信,其实就是对我们自己未来的诚信。这是社会发展中必须要重视的诚信环境。”
 
       这次规划提出了系统的环境诚信建设方案。
 
       首先,加强对环境法规执行的信用监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完善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环境执法信用信息的采集与共享,健全环境执法信用记录。
 
      其次,提出加强对企业环境行为的信用监督。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承诺、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和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曝光和惩戒力度。
 
      最后,加强对环境保护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督。建立健全对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动车排放检验等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督考核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和市场退出机制,对存在环评报告弄虚作假、篡改或伪造监测检验数据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列入“黑名单”并依法清出市场。
 
       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诚信戒尺的高高举起是社会公平最好的保证
 
       2016年,西安全市两级法院公布10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们分别被限制高消费,以及限制出境。这些老百姓眼中的“老赖”被要求不得乘坐飞机,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我省2016年3月制定出台了《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纳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范围以及联合惩戒的措施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托信用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并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未来,对失信的惩戒会越来越严厉。《规划》提出:
 
        首先要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将核查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对于符合条件的诚信主体,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审批便利化服务、优先享受各类政府优惠扶持政策、在公共资源交易等经济活动中给予信用加分等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视情节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审核、从业资格认定、注册新公司、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上市、货物通关、外汇管理、进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联合限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其次,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建立“红名单”向社会和市场宣传推介,鼓励金融机构、商业销售机构等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7个工作日网上公开制度,探索建立社会诚信监督员制度、有奖举报制度和失信投诉联合受理查处工作机制,实现对失信者的联防联惩。
 
        最后,强化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行“黑名单”管理,推动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领域“黑名单”信息共享并依法向社会曝光。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和行业禁入等措施实施严厉惩戒;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行政决定的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联合惩戒措施;推动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对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陕西日报记者 沙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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