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保险金调整至每月1260元 期间生育可申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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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从2017年5月1日起,西安市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260元,增加了150元,增幅为13.5%。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之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市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照“同城同待遇”的原则,不再划分类区,全市统一按照一类区标准执行。
 
具备三个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包括: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西安市人社局提醒,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 可申请生育补助费
 
       那么,用人单位如何为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呢?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了解到,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除此之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还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待遇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需承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申领相当于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不幸去世的,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给其家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培训。
 
【拓展阅读】
 
     西安将15种慢性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范围 最高补助20000
 
       4月26日,西安市人社局下发《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记者查询发现,经过此次调整,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门诊慢性病病种37个,较之前新增了15个,统筹基金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提高到20000元。
 
     门诊慢性病病种扩大到37个 新增阿尔兹海默症等
 
       此次公布的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门诊慢性病病种37个,较之前新增了15个。
 
      具体新增病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紫癜性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又称“甲亢”)、硬皮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阿尔兹海默症、扩张性心肌病(又称“充血性心肌病”)、巨趾症、癫痫、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又称“甲减”)、慢性支气管炎合并阻塞性肺气肿、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为700元 最高补助20000元
 
       与此同时,慢性病统筹基金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普遍提高,增幅均在50%以上,最高增幅达400%。
 
       其中,高血压病Ⅱ期、糖尿病、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13种慢性病的最高限额是5000元;高血压病Ⅲ期、阿尔兹海默症、精神疾病等18中慢性病的最高限额是8000元;血友病、恶性肿瘤晚期、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等6中慢性病的最高限额是2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为700元,补助比例为70%,即参保人员当年在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扣除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起付线700元)后,剩余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该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申报时需提供这些材料
 
      上述慢性病的患者,可将病历资料等申报资料交给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的医保经办人。由经办人将收集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职工门诊慢性病受理窗口办理。
 
      申报时需提供五份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资料);③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④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⑤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填写三张表格:《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慢性病批量登记模板(只需电子版)、《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并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寸),加盖单位公章。
 
     西安因工死亡补助金标准上调 调至672320元
 
      4月26日,西安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将西安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72320元。较2016年标准623900元增加了48420元,增幅达7.76%。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16号)要求,西安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72320元。
 
       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了解到,如果职工不幸工亡的话,除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即6个月西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领取。其中配偶按40%领取,其他亲属按30%领取。如亲属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话,在此基础上增加10%。(记者 鄢山宇)
据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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