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起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伞”——ob体育盘口 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纪实

工会要闻 ob体育盘口 497

  “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得到确定,接下来申报工伤就顺利了。”领到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后,河南省宜阳县农民工潘成杰说,他与西安一家岩土工程公司的工伤赔偿纠纷,在多次协商无果后,采用法律途径,先期就劳动关系争议申请仲裁,仲裁委调查审理后给予了认定。整个过程进行的近一年时间里,ob体育盘口 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和援助律师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目前算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这只是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职工的事例之一。

  多年来,该中心将职工信访与法律维权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搞好工作的新机制、新思路、新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体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为劳动者擎起了一把有力的“保护伞”。

  统计显示,他们通过协调化解、依法调解、答疑解惑、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截至目前,累计为职工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40000多人次,为2480多名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劳动者提供了代书、代理的维权帮助。

  支持下的发展构建机制提供保障

  今年523日,省总常务副主席张仲茜对信访室1702号《要情反映》作出批示后,职工法律服务中心随即向当地工会发出某水库部分职工信访事项交办函,表明指导意见,要求及时介入协调,督促矛盾化解。6月下旬汉中市总工会反馈的“情况汇报”说,在接到上级交办函后,他们指派专人负责,深入企业协调。目前,缓解上访职工情绪和推动矛盾化解已初见成效。

  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多年来,省总历届领导都十分重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完善主席信访接待日轮值制度,省总工会主席和常务副主席等领导轮流到服务窗口值班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与呼声。对于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的《信访月报》和《要情反映》,省总领导无论多忙,都会挤出时间阅处,针对重要信访事案及时作出批示。

  不仅如此,针对职工信访事案的解决落实情况,省总领导每年都要定期召开职工信访和法律援助工作会,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确保职工信访事案件件能落地、件件有回音。对职工法律服务中心不定期举办的信访与疑难事案研讨会,省总有关领导都会按时参加。甚至一些重要的劳动争议群体事案,省总工会的主席或分管副主席还亲自挂帅,组成工作组,带着法律援助律师深入一线,有针对性开展协调处理。

  在省总工会主导下,职工法律服务中心依托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服务平台,实行了“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运行机制,省总分管副主席为第一责任人,省总工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法律保障工作部部长参与指导,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负责主持常务工作,建立了以委派的公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主体,联合社会律师组成了30人的劳动维权志愿者团队,为法律维权工作提供了组织和人力保障。

省总工会副主席丁立虎表示,通过构建的新机制,把工会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糅合起来,形成了集职工信访、政策咨询、困难救助、技能培训、法律维权为一体的工作新模式,对完善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机制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实践中的探索创新方法提升效果

  在省内某艺术研究院从事了十几年“临时工”的农民工肖宣民,因社保权益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省总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在代理其依法维权的过程中,首选协商方式解决纠纷,代表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交涉,经过多次沟通,终于达成了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和解协议。

  多年来,诸如此类的事例不在少数。他们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建立了介入协调、工会组织上下联动的工作程序,注意遵循解决劳动纠纷的特有规律,形成了“依法协商,协调在先,调解为主,和谐第一”的办案理念和工作方法,不仅消化解决了劳资冲突中的紧张状况,还有力减轻了职工讼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同时,针对实际情况,他们将职工信访接待同法律咨询直接衔接,信访处理与法律服务密切配合,对出现的重大疑难信访事案,组织专家团队专题研讨,形成论理充分的指导意见。或与相关单位主动协调并提出调解建议,以交办函、意见函等公文方式转达督办,使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2012年以来,他们向有关方面发送信访事项意见函、交办函、商请函、法律意见书等59份,敦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妥善处理了一批信访问题,协调解决维权事案48件,处理信访隐患矛盾52起。

  为了巩固法律援助效果,他们还创新举措,采取依法维权、困难救助、就业帮扶“一站式”服务,每年对一些特别困难家庭的信访职工给予生活救助和就业帮扶。2012年以来,对接受法律援助的21名特困职工给予了生活救助1.95万元,对9名职工提供了就业帮扶,使职工法律服务部门成为工会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有效平台。

  “这些工作措施创新,不仅提升了法律援助效果,而且实现了工会社会职能、基本职责与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机结合,扩大和强化了法律援助在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中的影响力。”省总职工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冯勇说。

  案卷里的心血规范办案精诚服务

  “法律援助是公益行为,对职工群众实行免费服务,这是我们始终坚守的底线,也是很多社会律师志愿者在申请加入团队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强调的工作纪律和服务意识。”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张玉林说。

  在推进职工法律服务健康运行中,按照制度先行的原则,省总工会先后主导制定了《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总工会工作部暨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章程》《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案规则》《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办案补贴标准及支付办法》《省总工会领导干部信访和法律援助事案督导责任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办案的方向和办案质量。

  在制度约束之外,省总职工法律服务中心还通过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者严格职业操守,端正职业理念,规范职业行为。通过法律法规条例知识培训、疑难案例研讨、典型案例分析,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贴近职工、服务职工的新途径新办法,找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心和切入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业务本领。

  记者在该中心看到,他们多年来形成的一套又一套案卷,整洁而又规范。他们办理过的每一件事案,从职工的申请书、领导的批复、指派文书、委托手续、代写的申请书或起诉状、代理词或法律意见书、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直到律师的办案小结,一应俱全,一件不落。

  “2004年以来,我们先后为数万名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数千名困难职工代书或代理仲裁、诉讼以上的事案,胜诉率达75%以上,而且法律援助团队没有发生一起违纪事件。”张玉林说。

  该中心精诚的服务,实打实地树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权威和在用人单位及职工群众中的良好社会形象,先后三次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去年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法律服务中心这个平台上还培养和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如寇鸿燕、兰军伟等律师荣获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去年,先后参与到这个团队的20多名社会律师获得“全省工会法律援助优秀志愿者”称号。其中不少志愿者通过工会出资和搭台,得到了全国性的工作交流与培训学习机会,或经工会推荐成为了省法学会成员。贾清泉律师自2005年加入团队至今,一直是团队的骨干力量,曾因此被评为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标兵。

像贾清泉一样,当年参加ob体育盘口 职工法律服务中心维权志愿者服务团队的很多青年律师,如今都已届中年,成为业内栋梁,但他们初衷未改,仍然奉献在法律援助工作一线,服务着广大职工群众。(记者 杨志勇)

据《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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