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部署2020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全覆盖。
《通知》指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是纵深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农村“黑恶霸乱”势力滋生土壤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和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
《通知》明确,从2020年开始,对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审计。年度审计可由村监会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公示审计结果。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审计:一是对2018年村两委班子换届以来村干部和涉农社区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离任进行责任审计(已审计的除外),做到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全覆盖。二是对信访问题多、发生土地征占补偿、承接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办)政府具体负责。通过审计,让村民明白,还干部清白,为考核村干部、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依据。《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高度,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业务培训,强化指导服务,抓好督促检查,通报审计情况,真正落实乡镇(街办)政府的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记者 艾永华)
据《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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